【常在法上,以願為樂】
- Carol Huang
- 2025年3月17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修行,只要心具足了,舉手發心,從此以法為主、常常聽法、以智慧為覺照。每天不能只是抽空兩分鐘,不能初一、十五才來拜一下自己的智慧,每天都要7-11!常在法上,常常覺照,不會排擠其他該做的事務,反而讓其他的事務不會有障礙。常在法上是不讓自己的心忘記覺照、隨著無明一直去。已經生氣了不能一直生氣下去,好像以生氣為樂,樂此不疲!已經發願了,要以願為樂,以智慧為樂。至於什麼忍不忍,已經是小問題,根本不用忍。會怎樣?不會怎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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